|
|
5月18日,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主持召開部務會議,審議并原則通過新修訂的《生態環境部工作規則》(以下簡稱《部工作規則》)。
會議指出,《部工作規則》是規范部日常工作的基本準則,是部機關辦文辦會辦事的重要遵循,F行《部工作規則》實施兩年來,對保障和規范我部工作運轉、提高行政效能發揮了重要作用。同時也要看到,兩年來黨中央、國務院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,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出了新要求,需要在《部工作規則》中予以貫徹落實;我部在工作實踐中探索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和成熟經驗,也需要納入《部工作規則》予以完善固化。及時修訂完善《部工作規則》,是與黨中央、國務院最新要求保持高度一致的具體行動,有利于進一步明確權責、細化流程、提高效率,對深入推進部系統業務和行政管理工作規范高效運行具有重要意義。
會議強調,新修訂的《部工作規則》印發后,各部門各單位要及時組織學習培訓,全面系統掌握《部工作規則》主要內容,準確理解和把握辦文辦會辦事的流程和要求,自覺在日常工作中嚴格遵照執行。要根據新修訂的《部工作規則》,及時修訂調整相關制度安排和工作規范,推動《部工作規則》進一步細化延伸。有關部門要加強審核把關,對實際運行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,深入調查研究,結合工作實際適時對《部工作規則》進行修訂,確保與黨中央、國務院決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,確保依規依紀依法,確保與《生態環境部黨組工作規則》有效銜接,為部機關規范高效運行提供有力保障。
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組長庫熱西,生態環境部副部長翟青、趙英民、葉民、邱啟文出席會議。
生態環境部總工程師,核安全總工程師,駐部紀檢監察組負責同志,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出席會議。應急中心、服務中心、信息中心主要負責同志列席會議
|
|
|